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全市进入夏季高温时节,有限空间作业增多,有毒有害气体挥发和聚集程度升高,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概率大大增加,须引起高度关注和警醒。现将市安委办《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2016年第10号,见***),转发给你单位,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在住建领域全面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
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在住建系统内,结合各自领域特点,全面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根据辨识结果,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通过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醒目警示标识、有针对性的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培训教育等方式,切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二、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各有关部门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9号),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三、严厉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环节和部位,要加大复查监督力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严查重罚,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安全宣传培训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让相关作业人员全面了解自身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对有限空间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力度,普及安全防护知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鼓励公众拨打12350热线举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全民防范作用。
特此通知。
***: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2016年第10号).pdf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8月2日
(联系人:王淑茹,联系电话:26560440
罗 倩,联系电话:2654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