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高栏港经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珠港办〔2015〕97号 关于成立高栏港经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经区管委会同意,成立高栏港经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芦晓凤(区管委会) 副组长:姜学勇(区管委会) 王晨辉(区管委会) 成 员:李益平(区党政办) 刘高路(区统筹发展局) 姚明生(区建设局) 黄书凌(区社会工作局)陈少忠(区财金事务局)黄 飞(区海洋和农渔局)黎于海(区国土分局)黄劲勇(区规划分局)雷 宙(南水镇)李东红(平沙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海洋和农渔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飞同志兼任。此项工作任务完成后,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