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会顺利召开
9月21—22日,香洲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会在2000年大酒店召开。香洲区各镇(街)“三资”监管分管领导、54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及资产交易员、财务工作人员共300余人参加了培训。区委常委谢义维,我局局长鲍光永,我局党组成员、区经管中心主任董丽莉出席了培训会,会议由鲍光永局长主持。
培训会重点学习了《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珠海市香洲区扶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若干办法(试行)》和《珠海市香洲区扶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若干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最新出台的规章制度。一天半的会议议程紧凑,内容充实,与会人员认真学习,积极提问,董丽莉主任对每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全场秩序良好,取得了预期成效。
近年来,香洲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把扶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2017年起,香洲区重点落实《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珠香字〔2016〕1号)等重要文件精神,实施“阳光计划”和“增收计划”,通过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扶持措施,升级“两个平台”功能提高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 “两个平台”监管功能,不断促进“三资”管理规范化。
培训会上,谢义维常委发言强调: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规范管理是基层治理的重点工作,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关乎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区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向好,无论是资产总量还是全年总收入都在逐年递增。希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能够自觉遵守资产交易平台的流程及相关规定,主动进入区级平台交易。
最后,谢义维常委还针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今后的发展提出了三点建设性意见:一是学以致用促发展,鼓励股份合作公司创收增效。领会文件精神,以政策扶持、资源整合、聚集发展为导向,激发改革活力,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思路;二是完善运营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内部议事规则。严格遵守“三资”监管法律法规,完善股份合作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落实民主决议管理模式,推动科学管理和民主决策;三是强化绩效考核,促进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化管理。要配合“三资”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接受“三资”监管部门的考核评定,以及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对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量化考评,不断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平稳、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