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关注我区检调对接工作
日前,省司法厅领导对区司法局报送的信息《香洲区司法局与香洲区检察院举行“检调对接”会签仪式,正式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作出批示,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批示:“建议及时总结,商省检察院共同在全省推广”,副厅长梁震批示:“请基层处关注了解香洲局的创新做法,加强总结指导”。
近年来,我区调解网络日趋成熟,调解范围不断延伸,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发展,良好的工作现状为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打下了扎实的基础。8月9日,我区正式启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安排,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检察机关将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交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在审查起诉期限内履行完毕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从轻量刑建议。“检调对接”是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引下,司法行政机关介入刑事领域,对轻微刑事案件进行调解,克服了原有检察机关既办案又调解、缺乏公信力的弊端,使调解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领域,是创新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机遇,是对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途径的一种探索,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