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湖区贯彻实施
(2009年1月24日)
罗府办〔2009〕7号
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罗湖区贯彻实施
罗湖区贯彻实施《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区餐厨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动我区循环经济发展,根据《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深府令第17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贯彻实施〈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方案》(深城管通〔2007〕82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规范餐厨垃圾管理,加强对辖区内的餐饮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产生的食品废料、过期食品和食品经现场消费后产生的食品残余物,对废弃食用油脂、厨余垃圾和食品部门认定为已受有害有毒物质污染食品的监管,实行申报制度。规范餐厨垃圾清运和处理,对不按规定收集餐厨垃圾或不将餐厨垃圾交持证清运单位清运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严格查处使用餐厨垃圾及其加工物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格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开展餐厨垃圾管理宣传工作,鼓励和支持餐厨垃圾处理技术开发和设施建设,倡导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餐厨垃圾规范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罗湖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为切实加强对餐厨垃圾规范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罗湖区餐厨垃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张 斌 副区长
副组长:陈 伟 区城管局(执法局、水务局)局长
邝元成 环保局局长
组 员:蒋顺遂 区城管局副局长
许振邦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罗湖分局副调研员
刘素光 罗湖工商分局副局长
郑理光 区卫生局副局长
马领会 黄贝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卢耀明 南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罗建庆 桂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科 东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张端良 笋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
陈锦明 翠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曾照兰 东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
程建群 莲塘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徐运庆 东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杜 阳 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发明 深圳市东江环保公司市场部经理
李杰伟 深圳市东江环保公司项目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餐厨垃圾规范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罗湖管理中心1405B、1413室,电话:25662943、25666540),蒋顺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执法、水务)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餐厨垃圾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 执行市主管部门制定的餐厨垃圾管理措施;2. 监督检查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清运情况,进行全过程***管理;3. 负责餐厨垃圾产生量、清运合同、联单和统计表备案工作;4. 负责排水许可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排水许可排放餐厨垃圾的行为。
(二)罗湖质监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检验检测手段,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
(三)罗湖工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落实市场准入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
(四)区卫生局:负责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五)区环保局:负责餐厨垃圾(含地沟油)产生、处理单位的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督管理;在《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中实行清运合同备案回执,并依照环保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地沟油)的监管。。
(六)各街道办:负责组织查处违法排放、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牵头组织好各辖区餐厨垃圾收集工作的宣传发动和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合同的签订等相关工作;负责畜禽生产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七)深圳市东江环保公司负责罗湖辖区餐厨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但不涉及地沟油收运处理业务。
四、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餐厨垃圾管理培训与宣传。
组织全区城管执法人员、各街道办城管科、社区城管专干学习《办法》。印制《办法》小册子和餐厨垃圾清运、处理服务指引,并向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发放***向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发放;开通区和各街道餐厨垃圾管理咨询、投诉热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结合实际,利用罗湖社区家园网和社区工作站、股份公司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我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增强餐厨垃圾产生、清运和处理单位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各街道办协助。
(二)严格餐厨垃圾产生管理。
1. 各街道办事处协助我区餐厨垃圾收集处理企业做好收运合同签订和收运工作的顺利开展各街道办牵头组织我区餐厨垃圾收集处理企业做好收运合同签订和收运工作的开展。区卫生和环保部门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年审时应要求餐饮单位提交清运合同备案回执。
2. 加强申报和统计管理。各街道办每年1月份集中受理产生单位餐厨垃圾产生量申报,根据上年度实际收运处置量核定当年度产生量基本数;对新开业的单位,应及时受理并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结合电子政务系统建设,逐步建立网上申报系统。各街道办应在每年11月底,将街道办本年度餐厨垃圾申报情况汇总上报区城管局环卫管理中心。
3. 规范容器设置。各街道办督促辖区内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设置规范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结合清运作业服务要求按照清运作业服务要求,产生单位可选配60升、120升、240升规格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15升、30升、60升规格的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所有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上应设统一的餐厨垃圾标识。
4. 加强日常监管。各街道办指导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对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实施分类收集;对餐厨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实施分类收集;指导产生单位加强文明用餐的宣传,鼓励以餐后打包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建立日常监管档案,组织日常监督检查。
5. 规范联单管理。各街道办规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联单填报、备案、对辖区内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联单填报及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餐厨垃圾清运管理。
区城管局和各街道办监督辖区内餐厨垃圾清运单位的清运车辆符合下列要求:车属单位经市城管部门许可在深圳市从事餐厨垃圾收运业务;车辆密闭运输性能好,具备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车辆整洁,车牌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车体无破损,车况良好;喷涂餐厨垃圾标志标识。
区城管局督促餐厨垃圾清运单位与辖区内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清运合同,对清运合同的签订、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辖区内各餐厨垃圾清运量统计工作,对餐厨垃圾清运单位的统计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辖区内各餐厨垃圾清运单位联单填报及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辖区内各餐厨垃圾清运单位按照清运规范清运餐厨垃圾;依据《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计分办法》,对餐厨垃圾清运单位计分并以特定方式(如市城管局网站或报纸)公示。
(四)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区城管局监督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做好联单填报、备案以及处理量统计工作;监督餐厨垃圾处理单位按照处理规范处理餐厨垃圾;依据《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计分方法》,对餐厨垃圾处理单位计分并以特定方式(如市城管局网站或报纸)公示。
(五)餐厨垃圾管理执法。
各街道执法队要依法对不按规定收集餐厨垃圾或不将餐厨垃圾交持证清运单位清运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进行严厉查处,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清查辖区内非法清运餐厨垃圾、非法炼制潲水油和利用餐厨垃圾直接饲养牲畜的窝点,确保持证清运单位为唯一合法的收集清运主体。
罗湖质监分局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罗湖工商分局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区卫生局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区水务局依法查处违反排水许可排放餐厨垃圾的行为;各街道办(执法队)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六)餐厨垃圾监督管理。
各街道办城管科将每月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数量、清运单位数量、产生量、清运量、清运率、处理量、违法查处宗数等基础数据统计上报给区城管局。区城管局综合各街道餐厨数据后上报市城管局环卫处,并将餐厨垃圾产生、清运管理工作纳入鹏城市容环卫杯竞赛方案清运管理工作纳入罗湖市容环卫杯竞赛方案,将餐厨垃圾管理的执法工作纳入街道综合执法责任制量化考核。
罗湖质监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罗湖工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落实市场准入索证票制度;区环保局负责餐厨垃圾产生、处理单位的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督管理;区卫生局负责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区水务局负责排水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贯彻实施《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是一项紧迫而又长期的工作,关系到居民饮食健康及环境卫生,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千方百计保障居民的饮食健康,全面提升辖区环境质量。
(二)加强宣传,全民动员。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结合实际,利用报纸、罗湖家园网和社区工作站、股份公司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增强辖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增强餐厨垃圾产生、清运和处理单位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落实经费,顺利实施。
根据《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餐厨垃圾清运费由垃圾产生单位承担,在《深圳市因种种因素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的收运实施前,餐馆、酒楼一般将餐厨垃圾卖给养猪场或地下潲水油加工厂,不仅不支付清运费,而且还能收钱。有相当大的困难,我区将在全区开展一次推广餐厨垃圾的宣传活动,印刷宣传资料和小册子派发给辖区的餐厅、酒楼。同时,还将举办一期培训班,组织街道执法队、城管科及相关单位学习《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以确保餐厨垃圾的收运工作正常运营。
因此,推广和实施餐厨垃圾的收运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做好宣传工作,以确保餐厨垃圾的收运工作正常运营。
(四)加强协作,分步推进。
我区贯彻实施《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分阶段、稳妥地实施: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月10日为宣传准备阶段和试点阶段;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3月30日为签订合同阶段;4月1日为正式实施长效管理阶段。区城管局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间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使保障食品安全的保障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的提升真正落到实处,推动我区循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