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民政局关于2016年度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的材料初审结果公示
根据《罗湖区社会组织激励扶持暂行办法》(罗民〔2016〕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局开展2016年度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自愿申报的97家社会组织进行材料初审。经评选机构对社会组织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审核结果合格的社会组织共有91家,不合格的有6家。现予以公示(见***),公示期为11月1日至5日。申报材料初审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若于1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补充完整可审定为合格材料;申报材料初审合格但提交资料部分欠缺的社会组织,请于11月5日前补充完整,否则影响专家评比打分,后果自负。如对公示内容和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罗湖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书面反映,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并对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联系人:黄春凤,联系电话:22185023。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22楼2215室)
***:1.罗湖区2016年度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材料初审结果通报
2.2016年度罗湖区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申报及材料初审情况表
罗湖区民政局
2016年11月1日
***1:罗湖区2016年度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材料初审结果通报+***2:2016年度罗湖区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申报及材料初审情况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