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改革罗湖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10月19日,记者从罗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获悉,罗湖区人民法院五年受理万余案件,比前五年(2007-2011年)上升了23.19%,多项创新举措被推广为“罗湖经验”。
多项创新举措成绩突出 被推广为“罗湖经验”
过去五年来,罗湖人民法院在消费、法治、文明等方面推进多项创新举措,成绩突出。在消费纠纷上,罗湖人民法院联合区消委会在全市法院首推消费者权益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在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上,注重总结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司法建议。在文明建设上,助力“垃圾不落地,罗湖更美丽”文明行动,依法审结市民乱扔垃圾拒不受罚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此外,罗湖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完善“社区法官”制度,指导、参与社区各类纠纷调处,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同时,积极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该活动被列入2012年度“深圳市法治惠民实事工程”。
2013年,罗湖人民法院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成功举办“深圳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罗湖现场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示范庭审,推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罗湖经验”,人民法院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南方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罗湖创设的执行公开网,全程公开执行案件节点信息。该举措获得最高法院肯定并作为经验推广,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刊登罗湖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经验的《人民日报》内参上批示:“深圳罗湖区法院经验值得推广”。
加大司法改革攻坚力度 致力成为“深圳经验”
在公正司法的道路上,罗湖人民法院积极***发展难题,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以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为目标,不断加大改革力度。
为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罗湖人民法院率先推进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和裁判文书改革。2013年,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小额速裁试点法院,罗湖人民法院在小额速裁程序运行基础上配强速裁队伍,扩大速裁收案范围,规范案件审理流程和裁判方式,大力推进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改革。据了解,至2016年6月建立简单案件快速执行程序以来,罗湖人民法院共办结快执案件1002件。
针对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罗湖人民法院建立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明确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深化家事案件审判方式改革。同时,联合罗湖区司法局、罗湖区妇女联合会,共同建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 并遴选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及社会生活经验的人员担任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协助法官以和谐方式化解家事纠纷。
目前,罗湖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具备立案、查询、调解、速裁等功能较为完备的诉讼服务功能。在持续优化诉讼服务系统的同时,升级改造集立案、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门诊式”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此外,还积极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先后推出“立案登记首接责任制”、“立案庭负责人轮值”等多项制度。(罗湖社区家园网 刘嘉敏)
李久祥作法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