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块责任发生火灾必严惩
7月21日16时,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八卦岭派出所在辖区召开“7·18”火灾现场警示会,派出所消防民警和社区民警、辖区物业负责人、重点单位消防管理人、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等300余人参加。会议通报了八卦岭工业区531栋1楼某有限公司7月18日火灾的原因及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并组织与会人员到火灾现场接受教育,从中吸取教训。
7月18日晚20时20分,八卦岭派出所辖区物业巡查人员陈洋在日常巡逻中,发现八卦三路531栋1楼某有限公司玻璃门内有火光和浓烟,情况十分紧急,陈洋马上通知值班队长报警并拿起灭火器赶往现场灭火。八卦岭派出所民警接到火警信息后也迅速赶到现场,欲利用旁边的消防灭火器进行灭火,但是由于公司的灭火器故障不能使用,不得不利用较远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在随后赶来的消防武警战士的共同努力下,及时控制了火情,防止火势蔓延。
火灾被扑灭后,经消防民警现场勘察发现,起火点位于公司西北角展示区的空调处,起火原因是空调故障引燃到周边可燃物。由于该公司的消防设施处于故障状态,导致火灾蔓延,差点酿成大祸。八卦岭派出所查封了火灾现场并将该公司法人何某传唤到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调查,公司法人何某明知公司消防设施故障,但其抱有侥幸心理而没有进行整改,是导致火灾蔓延的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何某作为公司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有直接责任。为此,八卦岭派出所对直接责任人何某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