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经珠发改社[2006]105号文批复,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决定重新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珠拆许字(2009)第04号,该项目原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06)第004号收回予以注销。现将重新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扩建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拆迁人:珠海市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三、拆迁范围:香洲胡湾路南侧珠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用地红线范围
四、拆迁期限:自2009年12月24日起至2010年12月23日止
五、对我局颁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 的,有关当事人可在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六、拆迁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胡湾里五街60号
联系电话:2133865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9 04:41: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