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第三方机构开展福田区2019年度重点项目(第二批)绩效评价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2019年度第二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特公开征选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第三方机构需分析项目2019年的开展情况,重点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预算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情况、使用效益等进行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意见,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度第四次经济普查项目。所属项目类型为政府购买服务,2019年预算金额为697.82万元,资金主管单位为区统计局,资金抽查比例100%。
2.2017年-2019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建成指标体系)。所属项目类别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涵盖了8个产业发展专项项目,涉及三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分别为2017年约为11.8亿元、2018年约为17.3亿元、2019年约为19.1亿元,资金主管单位为区发改局、科创局等8家预算单位,资金抽查比例100%。
3.2019年度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资助项目。所属项目类别为福彩公益金,2019年预算金额为1,000万元,资金主管单位为区残联,资金抽查比例100%。
(二)工作要求
1.评价工作时限为期2个月,每个项目需按要求出具1份报告和1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纸质版报告。
2.若在评价工作过程中有疑问,及时与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或项目资金归口科室沟通交流。
3.第三方机构应独立、公正地完成评价工作,每个评价项目应指定专人负责,评价工作方案一经确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变动,其他评价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调整。
(三)项目组及工作人员要求
每个项目建立2-6人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熟练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评价、管理各项政策要求;其中,注册会计师或有丰富审计工作经验人员至少一名、有丰富项目管理或内部控制咨询经验的人员至少一名。
二、项目预算
第三方机构可对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投标。
三、第三方机构及提交资料文件的要求
(一)第三方机构要求
1.第三方机构应熟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的有关内容、遵循《深圳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深圳市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和《福田区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规定的程序、方式、要求开展工作;
2.第三方机构必须信誉良好,近3年没有违法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3.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具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当地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资料文件要求
提交资料文件格式自拟,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函;
2.评价工作初步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
3.同类型项目报告经验详细介绍的资料。
需注意,若一家机构对多个项目有意向,需针对不同的项目提交不同资料文教;有相关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经验的第三方机构优先。
四、注意事项
在绩效评价结束后,财政部门将对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五、报名方式
第三方机构须于2020年7月24日前,将相关资料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并在邮件正文写明第三方机构名称、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报送至邮箱ftczjjdk@szft.gov.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
联系电话:82918401
福田区财政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