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视力保护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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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1日发表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视力保护宣传活动的通知》(粤教体函〔2012〕6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学生视力保护宣传活动,并将总结于7月20日前报交我局体卫艺科。邮箱:zhedutwk@yahoo.com.cn。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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