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山人力资源中心西侧和体育中心南侧公共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复函
珠价函〔2013〕34号
珠海城建公共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报来《城建公共资源公司关于开展前山人力资源中心西侧和体育中心南侧公共停车场收费经营的请示》(珠城建公资〔2013〕32号)悉。经研究,现就前山人力资源中心西侧和体育中心南侧公共停车场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小车(20座及以下客车、2吨及以下货车)每车每半小时2元,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40元;大车(20座以上客车、2吨以上货车)每车每半小时4元,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8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二、车辆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以及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三、你公司必须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收费。
四、上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从2013年7月25日起执行。
市物价局
2013年7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物价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市物价检查所、市价格监测中心,香洲区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