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水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水务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以务实作风狠抓落实,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到实际行动上来,为推进水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履行职责,积极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并结合实际出台了《珠海市水务局落实《珠海市水务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要求、时间进度安排,压实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年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取水许可”“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至各区。实行告知承诺制,压缩审批时限,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进行程序性审查,不承担实质性审查责任,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制度,我局洪水影响、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等事项纳入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事项清单。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受理制度,印发《珠海市水务局市级许可事项容缺受理清单》,减少申请人因材料不全或材料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跑路现象。
2.持续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我局依申请政务事项均实现在广东政务服务“一网申办”,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珠海市网上办事系统后台审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式、一网式”和“零跑动”。截至目前,我局2019年作出行政许可14宗。我局通过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数据对接,使申请人免于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材料,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继续做好“全城通办”工作,将“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纳入我市“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制定《珠海市水务局“全城通办”事项工作方案》、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对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全城通办”业务培训。
3.继续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我局积极梳理事项清单并录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涉及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予、行政奖励、其他权利事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共60项,完善办事指南,实现动态维护。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了《珠海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暂行办法》,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存量规范性文件和增量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共审查了5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2个我局规范性文件和5个招标文件,经审查不具有排除或限制竞争效果。
(二)完善依法行政执法体系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结合机构改革、学习深圳、对标对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最新要求、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供水用水条例》《珠海市排水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珠海市河长制湖长制规定》政府规章的立法起草前期准备工作。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对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修改。启动《珠海市水利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珠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查办法(试行)》等2部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做好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按要求将《珠海市河湖岸线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及河道采砂堆放场所专题研究》纳入2019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我局官网予以发布,同时报市司法局备案,并于10月11日依法组织公开听证。
2.强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工作。完善行政听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截至目前,我局为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资源费历史欠费等7个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对16宗水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审查合同90余件。我局《珠海市水资源战略保障研究报告》特邀中国工程院张建云院士把脉问诊,为我市的水资源问题开方抓药。
3.规范内部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我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编制了《珠海市水务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了《珠海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珠海市水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珠海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制定了《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出台《珠海市水务局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执法人员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依照办案程序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罚合理,接受公众及全社会的监督。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出台并公开《珠海市水务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珠海市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珠海市水务局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珠海市水务局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共对企业和个人开展14批次随机抽查,对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予以公开,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依法合理调整了公开方式和范围。
3.认真开展巡查执法,加强两法衔接。全市水政执法部门2019年共开展执法巡查、检查349次,其中联合执法检查40次,突击检查19次,例行检查290次,共出动执法查人员124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25车次,出动执法船101船次,巡查河道长度约7500公里,检查涉砂船只169艘,移送交通执法部门处理运砂船8艘、抓斗船3艘,现场制止违法行为数206次,办理水事违法案件49宗,罚款194.65万元。全市开展了河湖“清四乱”、河道非法采运砂和堆砂场非法占用河道管理范围专项整治、重点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违建整治行动、堤防破口和车辆超载超限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2019年,我局共办理水事违法案件17宗,罚款76.65万元,全部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防止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深入推进门户网站栏目改版和升级,进一步优化和丰富网站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主题专题等栏目内容,增强栏目内容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途径的拓展和延伸,有效利用市主流媒体和新媒介平台,以及局政务微信微博、政务短信等多渠道加强水务工作的报道和宣传,增强政务公开的覆盖领域和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平台的集群效应。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继续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咨询投诉等政务服务和互动。
3.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我局在门户网站搭建“政务动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务互动”4个一级栏目和7个专题栏,开设基础信息公开、信息转载、数据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21个子栏目,以保证网站栏目、功能、要素的齐全和完备。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要求,全面推进市水务领域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在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围绕涉水领域的水利工程项目、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河长办等重点领域及涉及民生等重大事项信息的全过程公开。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2019年,共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合计15件,其中人大议案主办1件,人大建议主办6件、会办2件,政协提案会办6件。建议提案主要集中在排水管网问题、水环境治理和改善、水利工程建设、饮用水安全等方面。我局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均及时在珠海市人大代表工作管理系统和珠海市政协提案管理系统中公开,主办的人大建议在人大代表满意度调查中全部获得“满意”的评价。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做好信访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信访形势研判、突出水库移民重点问题排查、信访矛盾化解攻坚等措施,实施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9年,我局依法办理1宗走访信访事项和1宗广东省水利厅交办信访事项。
2.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为确保及时高效高质量办理群众举报投诉,我局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登记制度、联络员制度,开展了12345市民热线工单办理培训,确保了按时办结率和办结质量。截至目前,我局通过“市民热线”受理群众咨询、举报、投诉46宗,办理“数字城管”投诉、咨询工单195宗。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2次,集中学习《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积极选派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2次。组织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新入职拟从事执法工作以及执法证件即将到期的、拟换证的现有执法人员,必须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才能持证上岗。
2.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前山河保护日”等纪念日举办水法宣传活动,并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组织全体在编干部积极参加珠海市干部教育培训网进行在线法律知识教育,积极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习考试,参加人数总计156名,参与率为100%,优秀率98.71%。
三、存在问题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随着依法治国要求不断深入,具备法制审核资格的人才匮乏,难以满足现有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二是随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双公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等工作深入开展,部分科室的依法执政意识、能力和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四、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部门,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二)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贯彻落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全城通办”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
(五)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六)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公益诉讼机制贯彻实施,做好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对标对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学习深圳,做好《珠海经济特区供水用水条例》《珠海市排水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修订(草案)和《珠海市河长制湖长制规定》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健全公众意见表达和反馈机制,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八)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引导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