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系统新建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机制体制课题研究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背景
深圳市民政局正全力推进《“9+3”重大民政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部分建设项目如市社会救助安置院、市社会福利院、市老龄综合服务中心、市民政康复医院A院区改造等计划于2018年年底前正式开工建设。随着各项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新建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问题已日趋迫切。加快研究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管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全面补足设施短板,大幅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内容
中标单位须与深圳市民政局签订《深圳市民政局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委托合同》,并在服务期限内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开展调研,通过资料搜集、实地考察、座谈与访谈等形式,梳理民政系统事业单位管理特点、规律和经验,总结民政系统新建设施运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需求;
2.根据民政系统新建设施的对象、内容和特点等,有针对性地提出民政系统新建服务设施的运营机制、管理体制和服务模式,提交新建民政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方案;
3.提交《民政系统新建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机制体制课题研究报告》;
4.根据深圳市民政局要求进行中期汇报和成果汇报;
以上所提交成果均须经深圳市民政局审核通过。
三、总体要求
1.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2万元人民币,该项目费用含编写劳务、资料采集及调研、交通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4个月内,即约120个自然日,具体期限在合同中约定。
3.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4.中标人在开展本项目中获得的资料、数据、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属深圳市民政局。
四、投标人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咨询服务等),具备开展本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单(原件);
4.项目方案(原件);
5.深圳市民政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详见***1);
6.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投标文件须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投标时间和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8年8月15日17时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14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阳***,联系电话:25831735。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分方法。
1.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20分,技术分45分,商务分35分。
2.评分细则详见***2。
***:1.深圳市民政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
2.评分标准和细则。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