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年检再次催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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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分别于2012年3月7日和2012年6月8日在《珠海特区报》刊登《珠海市民政局民间组织年检公告》和《珠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年检催办公告》,现截止期限已过,但仍有部分社会组织(民间组织,下同)未参加年检。现再次催办,请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报送年检材料,接受2011年度年检,逾期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我局不再受理并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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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3:15:1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