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总工会发现坪山主题活动
为展现坪山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坪山区总工会拟开展“发现坪山”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鼓励全区职工用心灵寻找、用镜头捕捉,用文字书写。随手记录工作和生活的点点滴滴,增强职工对坪山、对事业工作前景的乐观精神和向上意识。
二、活动信息
(一)活动主题:“发现坪山”
(二)活动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30日
(三)活动平台:“坪山区总工会”微信平台
(四)活动对象:在坪山工作的职工
(五)活动规模:不限
(六)活动形式:职工上传参赛照片,由工作人员对参赛照片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照片通过微信平台进行投票,根据微信投票结果,进行评委评选。
三、活动计划
(一)活动报名
职工于3月22日至4月5日,通过“坪山区总工会”微信平台上传坪山工会干部优秀事迹、劳动场面、工余生活、先进人物、风光景致、时尚街拍等参赛照片(照片要求:取景地必须在坪山,需用jpg或png格式的图片,图片不得大于5MB,宽度像素不得低于540。),并用50-100字说明时间、地点、肖像人物介绍、拍摄背景、拍摄理由等,同时留下个人信息,以便通知领奖。
(二)微信投票(40分)
4月6日至4月16日,在“坪山区总工会”微信平台进行投票,微信投票结果为40分,计分方式为:根据得票数排名进行计分,第一名40分,第二名38分,第三名36分,如此类推(前30名最低分为25分),取得票数前30名进入评委评选。
(三)评委评选(60分)
由区总工会项目组对前30名参赛照片进行评选。每位评委分别对每个参赛照片进行评分,满分60分,根据评委的评分计出每个参赛照片的平均分,评选时间段为4月17日至4月19日。
(四)结果公布
汇总微信、评委的评选结果,按照排名进行奖励,奖励结果于4月20日进行公布。
(六)领奖信息
领奖时间:4月20日到30日,逾期不领奖将视为放弃领奖资格,奖品将进行公益捐赠;
领奖地点:一、二等奖获奖者到坪山区委区政府大楼212室进行领奖(工作日);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者到友谊书城三楼服务台凭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姓名进行领奖(周末也可领奖)。
四、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2000元书籍一份;二等奖3名,1000元书籍一份;三等奖5名,500元书籍一份;优秀奖21名,200元书籍一份。
***:“坪山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docx
坪山区总工会
2017年3月21日
(联系人:曾金海,电话:137****6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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