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区住房建设局(新区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深圳市建筑市场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住房建设系统建立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等。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发挥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依法监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责任清单,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坚持公开公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协同高效。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市、区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在探索集中审批的基础上,推进综合执法、分类监管与服务,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坚持联合惩戒。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各部门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二、建立权责明确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是对执法检查的创新,是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具体体现,各执法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责任主体。
1、建筑市场与行业发展处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规范,对建设工程企业等领域进行执法抽查;
2、工程质量安全处、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根据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根据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对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抽查;
3、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公室、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根据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根据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依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对受纳场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抽查;
4、建设科技与工业化处、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根据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根据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规范,对建设工程企业和用能单位进行执法抽查;
5、建筑市场与行业发展处、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等法律规范,对监理、造价、招标等咨询企业进行执法抽查;
6、其他具有执法权的单位、部门,依法对建筑市场主体活动进行执法抽查。
法律、法规及规章有明确规定执法方式的,从其规定。
(二)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住房和建设局具有执法权的单位、部门应当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于抽查结果应当及时通过本局官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确需增加清单范围外的监督内容和频次,应制定补充清单,并向监管对象和社会公开后实施。
(三)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 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托“住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主体名录、项目名录。工程建设执法抽查应当按照比例从上述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项目),应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四)随机选派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建立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随机抽取监督执法检查人员打下基础。根据市法制办制定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等执法部门应分别建立本部门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向社会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结构、岩土工程、起重机械等专业的专家加入名录库,协助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条件成熟的,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现场监督抽查过程。
(五)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市住房和建设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应及时在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公布,还可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快推进配套制度建设
(一)实施行政处罚一体化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处罚效率,实行行政处罚一体化制度。具有执法权的各业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其他受委托执法部门为执法单位,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过程中发现市场主体(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转入行政处罚程序,履行包括受理、立案、调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等程序。
(二)健全行政与刑事案件相衔接机制。为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的刑事追责力度,强化我市住建系统和公安部门在打击工程质量安全、招投标等领域涉刑案件的协调与合作,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市公安局建立健全涉刑案件的联合查处和移送机制。住建部门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商请公安部门介入,启动案件联合调查机制。
(三)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记录仪能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记录各类事件现场处置情况。并对实现公正执法、文明执纪,保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和规范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提高执法水平,监督执法行为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完善住房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和建设局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由查处部门将处罚信息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推送至“住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诚信记录,实行信息共享,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监督工作质量。市住房和建设局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省、市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监督模式转型期的准备工作,切实改变固有的、不适宜的监督方式方法,探索建立“新常态”下的质量安全监督新模式,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每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质量,达到促进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的监管目的。
(二)同一事项的监督执法工作应一次性完成。市住房和建设局及相关单位对事项清单中的同一工程项目、同一事项的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活动应当统筹安排,合并检查,一次办结,避免同一项目在较短时间内多次接受监督执法检查。
(三)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并严格落实责任。市住房和建设局每年组织对执法人员培训不少于2次,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抓好“双随机”监管机制落实。局督查处应加强对本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督促检查,督促各部门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的事项抓好落实,不定期抽查执法检查人员的组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没有按照规定完成的,督查处将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并在相应考核周期对其予以考核扣分。
各区住房建设局(新区城建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