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街口街大凹村地段地块挂牌出让公告(2011J3)
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从国房挂出告字[2011]4号
经从化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1-J3 | 宗地面积 | 908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从化市街口街大凹村地段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73 | 建筑密度:(%) | ≤27.5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24米,地下≤5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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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出让 | |||||||||
起始价: | 3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3月1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3月14日11时00分 | ||||||
备注: | (一)宗地用途及出让方式:1、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品住宅用地(R1), 用地面积为9087.7平方米,按现状以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2、详细地块位置和土地规划用途(有关道路交通规划、建筑间距、公建配套项目要求、水利、人防要求等其他规划要求),见挂牌文件(从规函[2010]159号《规划条件》的要求)的规划要求及红线图。 (二)土地出让条件:1、按出让时的规划要求,在该宗地范围内由政府承建市政设施(含规划道路、排污、水利设施等)的建设用地,受让人须无偿提供。2、该地块按现状出让,土地出让价不包括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费用,现有地上建构筑物和设施的补偿由竞得人与原建设方协商。3、为了完善历史遗留问题,竞买人需在竞买前与该地块50%以上已购房业主达成解决房屋产权事宜的意向书,并在竞得土地后在三个月内完成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地块公开出让成交后,由竞得者和原用地单位协商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费用并签订补偿协议。如果一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由国土房管局没收合同定金,退回除合同定金外的出让金,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凡从2002年7月1日起至今,竞买申请人名下在从化市行政区域内有拖欠地价款(含滞纳金)、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23日 至2011年3月10日 到 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63号一楼市土地房产交易登记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2月23日 至2011年3月10日 到 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63号一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3月1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63号市土地房产交易登记所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J3 号地块:2011年3月1日08时30分 至 2011年3月14日11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公开挂牌出让,我局委托从化市土地房产交易登记所承办和组织实施。
(三)竞买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后,必须由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企业法定地址在从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企业法定地址不在从化市行政区域内的,竞买人应在申请竞买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成立企业法定地址在从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法人新公司的预先核准登记手续,提供竞买人及拟成立新公司的资料。企业整体搬迁落户我市的,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整体搬迁的相关资料或承诺书。
(四)竞买人向市土地房产交易登记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时须提交竞买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回执的原件,且账款已到账,以取得竞买资格。
(五)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文件所列条件,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挂牌文件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 最终的成交价格为取得本地块现状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政府土地收益,土地出让价不包括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费用,不包括已完工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价值及相关税费。(招投标服务费、出让契税、印花税由竞得者按规定另行缴交)。
(七)成交后竞得人即时与市土地房产交易登记所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按总成交价的15%转作受让地块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和竞买保证金余额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逾期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格的 20% 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八)本次出让标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全部地价款。
(九)出让人同意在2011年4月15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
(十)建设期限:受让人同意宗地建设项目在2012年4月15日之前开工,在2014年4月15日之前竣工。
(十一)受让人竞得土地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办建设用地批准书、申领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立项、申办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按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本公告详细资料详见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从化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gtfg.gov.cn]。
(十三)缴款方式为转账、电汇,不得以现金、支票方式缴款。
(十四)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以及口头竞买申请。
(十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竞买要求、竞买申请资料和撮合规则等请参阅《竞买须知》等有关挂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63号市土地房产交易登记所
联 系 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20-87965891
开户单位:从化市土地房产交易登记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从化支行
银行帐号:4400***********89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