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8年印发的部分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根据市工作要求以及《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番府办〔2020〕38号)工作安排,我办组织梳理了2018年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并开展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评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深化民生卡应用推进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公开属性由原来的依申请公开调整为主动公开(详见***1)。
二、经评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110千伏官桥变电站及其配套线路工程建设的通告》等8份文件的有效性调整为失效(详见***2)。
三、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根据调整结果配合我办对公开属性调整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做好挂网公开工作,对有效性调整为失效的文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做好标注失效。请区司法局负责牵头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调整工作,在市、区两级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库等栏目上均需按流程做好标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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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公开属性的2018年文件一览表.xls
***2:调整有效性的2018年文件一览表.xls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