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巧破老赖花招棉胎夹层搜出万元藏款
日前,市法院执行人员到鳌头镇被执行人李某家中执行,李某称家境贫困,一分钱也没有,但执行人员在依法进行搜查时,在李某家中的破旧棉衣和棉胎夹层中搜出用塑料袋封好的人民币大大小小共19袋,合计16000元。
申请执行人从化市街口农村信用合作社与被执行人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市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付申请执行人本金及利息共7971元。同时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还有多宗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被执行人均未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于是向市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当日,被执行人李某及其妻子恰好在家,执行法官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说明前来执行的相关情况。李某对执行并无异议,但称自己因为做养鱼生意失败,现在没有生意可做,所以生活非常困难,难以还清欠款。执行人员出示搜查令依法对李某的家进行搜查。在搜查中,执行法警在一床破旧棉胎中发现硬物,取出一看,原来是用塑料袋封好的一袋人民币,里面装有数千元。凭执行经验,执行法官判断应该不止只有这一袋,被执行人往往都会把大量人民币分散多处进行隐藏。于是执行人员展开第二轮搜查,特别是对类似棉胎棉衣类的夹层进行仔细搜查,果然在6件棉衣夹层和4床棉胎夹层中发现19袋用塑料袋封好的人民币,有的装几百元,有的装有数千元,合计16000元。
在搜查出钱款后,李某仍然十分强横,找出诸多借口,称该款不是自己的,法院不能执行,但却不能提交相关证据。执行法官向其告知了故意隐匿财产、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行为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说法教育下,李某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配合执行人员顺利执行案件。
(新闻来源:从化市新闻中心 编辑:朱庆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