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14年2月11日在巴中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巴中市财政局局长 孙辉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深入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及市委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财源培植,强化重点保障,促进民生改善,创新绩效管理,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73,501万元,增长36.35%。其中:税收收入171,896万元,增长33.56%;非税收入101,605万元,增长41.34%。加上上划中央、省级各项收入185,065万元,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458,566万元,增长30.37%。
(2)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实现情况。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实现1,937,652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73,5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91,942万元(返还性收入35,11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75,47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77,482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收入3,87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8,700万元,上年结余2,992万元,调入资金20,517万元。
(3)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完成情况。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917,585万元,增长14.44%,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018,703万元,年度执行中上级转移支付增加等因素安排支出898,882万元。
(4)全市公共财政平衡情况。全市公共财政收入为1,937,652万元,减去当年支出1,917,58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7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5,330万元、调出资金1,741万元,结余为1,423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2.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市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市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5,717万元,同比增长35.41%。其中:税收收入45,959万元,增长46.77%;非税收入29,758万元,增长20.95%。加上上划中央、省级各项收入51,743万元,市级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127,460万元,增长16.13%。
(2)市级公共财政收入实现情况。市级公共财政收入实现797,51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5,7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83,065万元(返还性收入19,10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9,0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4,95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2,000万元,上年结余1,836万元,调入资金4,900万元。
(3)市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情况。市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395,35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47,724万元,年度执行中上级转移支付增加等因素安排支出247,628万元。
(4)市级公共财政平衡情况。市级公共财政收入为797,518万元,减去当年支出395,35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543万元、转移性支出390,08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9,300万元、调出资金714万元,结余为612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13,842万元,加上上级专项补助收入77,614万元、上年结余8,547万元、调入资金1,741万元,基金收入总计801,744万元,减去政府性基金支出775,833万元,调出资金13,017万元,结余12,89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3,83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995万元、调入资金714万元、上年结余8,3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07,933万元,减去政府性基金支出254,68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5,459万元,调出资金4,900万元,年终结余12,89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19,353万元,为预算的129.95%,增长34.2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15,423万元,为预算的97.7%,增长18.29%。当年收入减去支出,当年结余103,93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95,507万元,年终累计结余399,437万元。
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在全省决算审核及与省财政厅结算时还将有变化,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四)全市财政重点保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1.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全市投入1.38亿元,重点扶持63户工业企业和一批民营(小微)企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投入2.66亿元,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完成8家煤矿优化重组。安排奖励资金496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企业发展信贷投放。重点围绕创建山区现代农业示范市、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示范市、山区现代畜牧业示范市,加大财政投入,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达24.87亿元,增长14.60%,完成了部分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支持现代农业万亩示范区、特色产业基地和巴药基地建设,促进林业产业化发展,确保省级森林城市成功创建,支持创建三品一标,成功推出巴食巴适等区域性品牌。全市投入8,156万元,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省级旅游标准化市创建。
2.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全市投入34.7亿元,支持交通、水利、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充分保障交通、水利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时到位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确保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支持完成了市、县(区)城市总规修编和四级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加快城市新区、产业园区、城乡社区建设。支持开展五创联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进15个片区连片扶贫开发、63个扶贫整村推进、79个移民后扶切块资金项目建设。加快以巴山新居为载体的新村建设,促进产村相融。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3.88万亩,改造中低产田0.67万亩,建成农村公益设施项目820个。
3.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全市教育支出达到34.68亿元,增长13.93%,教育投入政策全面兑现,教育优先发展地位更加凸显。全市文化体育传媒支出2.54亿元,增长14.20%,加快了城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全市科技支出6,282万元,增长21.16%,有力支持了科技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全市计生投入1.58亿元,增长16.9%,确保计划生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巴中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全市投入26.16亿元,增长19.91%,支持以基本养老、救助救济、就业创业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继续扩大。对孤儿、农村五保等困难群体的扶助政策标准得到提高。创业和再就业培训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建成市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5.推进卫生事业改革。落实《关于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全市医疗卫生投入18.38亿元,增长9.02%,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试点改革,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6.保障安居工程建设。全市投入10.19亿元,增长21.85%,支持805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25,622套棚户区改造,帮助9,900户困难住户改善居住条件。
7.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全市投入4.87亿元,增长13.95%,支持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五)落实代表委员审议意见情况 2013年,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认真办理涉及财政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反馈满意率达到100%。同时,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全面深化管理改革,财政管理绩效不断提升。一是深化财政改革。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预算绩效体系,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对88个市级单位877个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推进国库收付改革,进一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建成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实现预算执行全程监管。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建立财政投资评审项目会审制度,强化投资评审工作监管,全市财政评审项目1,691个,审减24.3亿元。市财政建立财政监管员制度,***监管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全市实现采购额10.49亿元,节约资金1.38亿元。三是强化财政监督。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规定,全年压缩三公经费11%、一般性支出5%。市、县(区)及时公开总预(决)算和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市级30个部门同步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使用资金现象。四是构建全口径预算体系。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切实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编制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从2014年起,完整编制公共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四本预算,将全部政府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提高政府预算透明度。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目前全市财政运行和财政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持续增收任务艰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保障能力需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出绩效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安排1,130,567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安排324,0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806,079(返还性收入34,4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52,797万元、省财政预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8,797万元),上年结余439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2,50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650万元,调出资金361万元,全市当年公共财政财力总额为1,126,051万元。全市公共财政支出相应安排为1,126,051万元,收支平衡。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493,21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46,77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0,9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66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4,7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236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3,05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收入对口安排支出的原则,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0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493,317万元。
3.全市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06万元,其中:利润收入918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68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506万元,收支平衡。
4.全市社保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25,848万元,增长6.5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92,491万元,增长15.82%。当年收入减去支出,当年结余-66,***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99,437万元,年终累计结余332,794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1.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安排431,30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安排90,5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340,791(返还性收入18,4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9,993万元、省财政预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2,368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7900万元,上级补助安排转移性支出227,968万元,巴州区、恩阳区支出5,29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合计7,095万元,其中补助扩权县1,800万元因财政体制调整列入市本级支出),市级公共财政财力总额为205,945万元。市级公共财政支出相应安排为205,945万元,收支平衡。其主要支出项目为:
(1)教育支出15,633万元,同比增长42.62%。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安排9,894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教科书等配套资金安排611万元,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1,520万元,同比增长132.77%。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安排200万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
(3)农林水支出11,470万元,同比增长33.78%。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安排1,900万元;农业发展资金7,600万元,如:重点镇中心村建设3,00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菜篮子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小农水建设项目市级投入及以奖代补资金40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300万元、引导及农头企业扶持1,300万元、扶贫开发资金200万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补助资金300万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补助资金100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10万元,同比增长37.59%。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安排1,665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配套资金303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07万元,同比增长7%。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及促进就业及再就业等,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安排2,100万元;巴中城区(含兴文)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调价后财政对城市低保家庭的补助147万元,就业培训专项资金200万元,各项社保配套补助650万元等。
(6)医疗卫生支出39,788万元,同比增长256.23%。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安排3,544万元;卫生事业发展资金1,600万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4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支出943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260万元等。
(7)计划生育支出632万元,同比增长19.70%。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安排180万元;计生事业发展配套支出400万元。
(8)工业发展资金5,200万元,同比增长42.20%。其中:工业扶持资金2,700万元,主要用于经开区工业扶持及纳税奖励;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奖励资金500万元。
(9)生态环保支出3,548万元,同比增长10.25%。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安排450万元;巴河流域环境整治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400万元。
(10)商贸服务支出1,363万元,同比增长19%。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安排310万元;现代服务业发展奖励资金600万元。
(11)粮油物质储备支出1,667万元,同比增长71%。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安排170万元;粮食产业园建设扶持资金500万元,市级专储粮油费用利息470万元,危仓老库维修资金360万元。
(12)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213万元,同比增长19%。主要用于城市、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市级单位业务用房建设资金1,200万元、城市规划经费1,000万元等。
(13)公共服务支出35,976万元,同比增长11.60%。主要用于政府机构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等。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201,91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收入189,2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23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206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860万元。按照基金收入收支平衡和对口安排支出的原则,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0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02,014万元。
3.市级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市级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6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68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1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86万元,收支平衡。
以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同时,市级87个部门2014年的预算已报送大会,请一并审查。
三、关于2014年的财政工作
(一)加快财源建设。坚持以招商引资为第一要事,落实投资鼓励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招大引强,培植可持续财源项目。创新工业发展投入机制,改革财政性资金支持企业方式,支持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规模,力争重点扶持100户企业。健全银财互动机制,增强企业发展资金保障能力。落实现代服务业发展投入政策,加快商贸流通服务业和旅游业发展。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支持引进、培育一批金融机构。支持新区、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坚持以项目工作为总揽,强化项目要素保障。调度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征地拆迁资金,落实项目回购资金,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加快落实城市总规和四级城镇体系各类详规,积极推动老城区改造、城市新区建设、小城镇功能完善,支持开展五创联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实施粮食安全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大力培育农业知名品牌和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品牌促销。积极培育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村产权有序流转,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促进民生改善。围绕省十大民生工程、十九件民生大事和市十件民生实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继续推进连片扶贫开发,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体系。支持巴山新居建设,促进新村产业发展。落实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等发展投入政策,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落实基层卫生院(站)标准化建设达标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免费培训村医。全面兑现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住房、困难救助等惠民政策,强化政府兜底功能。
(四)深化财政改革。按照全省推进税收分享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等政策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刚性。根据上级赋予市县项目决策权和资金管理责任,及时修订完善不相适应的制度办法和工作机制,确保资金科学安排和高效使用。
(五)加强财务监管。加快构建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及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管体系。坚持依法征收,加强税收和基金征收源头管控,切实做到过程清晰、结果准确,严防收入流失。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健全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机制,大力开展项目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严格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防范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14年是我市攻坚突破奋发赶超的关键之年,圆满完成财政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苦干实干,创新创造,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加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名词解释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除基金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外,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事业收费、罚没收入、其他收入等。
??2.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根据现行中央与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包括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上划中央及省各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
??3.上划中央两税返还收入:指从1994年开始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原属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值税75%部分和消费税100%由地方财政收入上划为中央级财政收入。
??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14年修改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2014年修改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014年修改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014年修改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014年修改为金融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014年修改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2014年修改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等。
??5.财政经常性收入:指政府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身份取得的、每个财政年度都能连续不断、稳定征缴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不含城市维护建设税、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及其他非正常收入等);二是中央、省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及出口退税基数返还收入;三是中央、省通过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6.上年结转项目:指在上一预算年度内项目未全部完工或支出计划未实施,不能在当年实现支出而需在下一年度继续安排的项目。
??7.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8.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指经***批准同意,以省级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并由省财政转贷给地方政府作为债券收入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9.上级预通知转移支付补助:按上级财政规定,为促进财政预算的完整性,上级财政将下一财政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专项财力)、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数提前预通知下级财政,下级财政应将上级财政提前预通知的转移支付补助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10.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利润收入、股利(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其他支出。
??11.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