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为特殊群体建设乡村幸福院
三共三独合理建设。结合特殊人群实际情况,设计户型总面积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建设三共有三独有乡村幸福院,按照项目安排一点、社会捐助一点、部门解决一点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改造村空置活动室、学校等闲置房屋或在聚居点配建,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实行有偿低价公开配租,让他们互伴互助。
六个步骤阳光入住。将幸福院管理公约纳入村规民约,按照个人申请、村民评议、村委审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步骤,有序进行阳光分房入住。根据租赁合同,入住人群由村委会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一年一审动态管理。对入住资格实行一年一审、动态管理,一旦脱贫致富,新建住房、购置其他住房或投亲靠友,必须自动退出,也可按同期市场价自愿申请购买所租房屋产权,采取政府兜底、互陪互助模式。目前,新建乡村幸福院36处,解决了鳏寡孤独、五保户和无能力建房贫困户186户218人的安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