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和法律顾问合同备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做好县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法律顾问合同备案工作,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达市府发〔2018〕2号)、《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开江府发〔2018〕6号)和 《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开江委办〔2017〕4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报送2019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和法律顾问合同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报送范围
(一)贯彻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人大***、决定以及办理同级政协重要建议需要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重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等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制定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五)制定和修改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预案;
(六)编制和修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七)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八)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处置重大国有资产等重大事项;
(九)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报送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报送的2019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月18日前报送县法制办410室。
(二)各乡镇、各部门于2019年1月18日前将本单位2019年法律顾问合同复印件报送县法制办备案。未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已到期的单位,应尽快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及时送县法制办备案。
三、具体实施
(一)县法制办对各乡镇、各部门报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进行汇总,拟定县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县政府批准后发布。
(二)县政府对报送2019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和法律顾问合同备案不及时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并纳入2019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绩效管理。
2019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