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税务召开企业代表暨税收业务骨干座谈会
近日,达川区税务局召开了统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座谈会,积极部署当前重点工作。该局各派出机构业务骨干、相关业务股室业务骨干以及20名企业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223号)、《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7-1号)、《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川税发〔1993〕146号)等文件精神,介绍了总局后期推行的增值税***管理新系统2.0版,强调了统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重要性,现场听取并解答了纳税人及其派出机构业务骨干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吃透文件精神,大力推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申报及前期宣传工作,确保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取得实效,避免因升级导致纳税人无法正常办理业务。
会后,各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合并申报,将减少我们的申报次数,节约往返税务局的时间,缩短办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