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应急管理局落实责任强力整治煤矿安全
一是扎实开展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采掘、通风、机电、监控、地测防治水等主要专业的专家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供电局等部门业务股室工作人员组成专项审查检查小组,对全区所有正常生产建设和批准隐患整改作业的煤矿逐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和专项审查检查工作,并按照职能职责依法提出书面审查和处理意见。全区共有22家煤矿,其中正常生产和隐患整改矿井17家,未启动隐患整改矿井5家,现已对建设、保康、岩尔、二道沟、三号井、茶园炉堆子12家煤矿进行了隐患集中排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共227条,责令立即整改隐患和问题45条,限期整改隐患和问题182条,停止采掘工作面9个,停止使用机电设备5台,供电不可靠矿井1家,共处罚款11.5万元,12月25日前全面结束。成立了2个督导检查组和1个帮扶组,从12月1日-2020年底对辖区煤矿进行督导检查和帮扶,2020年1月起开展煤矿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回头看、回头查”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作业行为。今年以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东监察分局、达州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我局联合开展煤矿非法违规生产作业专项行动,共查出安全隐患562条,已整改隐患557条,责令停产整顿2矿/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5矿/次,停止采掘工作面8个,停止使用机电设备5台,调整工作岗位19个,共处罚款559.1万元(其中上级监察290万元,地方监管269.1万元)。
三是狠抓清单制管理。为层层压实责任,照单履职尽责,失责追责,全面落实区级领导联系煤矿、涉煤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盯矿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挂包责任制,区安委会制发了《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三个清单”的通知》(达川安委[2019]6号),实行清单制管理。现我区每一家煤矿都落实了1名区级领导包矿,1名煤监管人员定点联系和1名驻矿安监员驻矿监管;今年以来区级领导下矿指导检查共245矿次,定点联系人到矿指导、服务426矿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