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越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越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2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越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xxgk.yuexi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越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7602900。
一 概 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2017年本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化,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努力满足市民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2017年,本局继续将政务公开贯穿于政务活动全过程,规范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布,全力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提高国土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为提高行政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作出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1、在越秀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了信息目录、办事指南、最新政策信息和规范性文件等;2、在越秀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本局办公地址、各科室电话、监督电话等;3、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官网上,本局公布三证一书、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信息;4、本局通过办公日、局长接访日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现场为群众解答咨询的问题;5、在便民服务工作上,本局前台以及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张贴了相关业务流程宣传板,免费提供相关表格和宣传单。
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本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规范受理流程和渠道,提高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效率,及时依法回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目前,本局已经形成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批前预公开与批后公开相结合,咨询与查询服务相结合的政务公开体系。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9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4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4条;3.动态类信息20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 1条; 5.财政预决算信息 3条;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0 条;7.其他信息677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 709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 0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0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 0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 0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基本上是属于本局国土规划业务信息,业务类信息597条,包括本局批前批后公示信息以及“三证一书”信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内容。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58件,其中当面申请741宗,占97.76 %;网上申请17宗,占2.24%;信函申请0宗,占0 %,传真申请0宗,占 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98.5%属于规划类“三证一书”及附图、修详规、控规信息,其余是涉及用地报批、不动产文件、局机构文件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758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74.4%,主要涉及规划类“三证一书”及附图、修详规、控规信息、用地报批、不动产文件、局机构文件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15件,占总数的1.98%,主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0.53%。主要是因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信息不存在”的130件,占总数的17.2%。主要是因为申请信息不存在;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5件,占总数的1.98%,主要是因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6件,占总数的0.79%。主要是因为要求补正、更改申请资料;
“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5件,占总数的0.66%。主要是因为申请人不能明确该信息与其有关;
“其他”的19件,占总数的2.51%。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局2017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邮寄费、复制费等)为 0元。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2宗,占100 %;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0宗,占0 %;确认违法的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规范了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布流程。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在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上还有欠缺;
2.对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上,主要通过政务服务窗口入案,少量是通过介绍信或函的形式入案,大多申请人对申请公开的信息表述不清或信息填写得太少,在查找信息方面存在较大难度;
3.本局有大量的历史档案,部分目录还没有录入系统,且部分历史档案还未进行扫描,没有电子文件,在提供文件或图纸的时候要自行扫描,提供信息存在较大难度;
(二)改进措施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和公开时限进行有效公开。
2.对有关工作做进一步的明确与细化,重点进一步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案时尽量要求申请人填写详细信息,同时还要积极向相关部门学习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本局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3.尽快完成档案电子化工作。本局存在部分历史档案没有形成电子扫描件,为了更快的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本局将进一步加快档案电子化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