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部门对源头监管不力的货运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针对近期高温暴雨天气持续,道路运输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市交通部门加大了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在对货运行业的季度安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源头监管薄弱,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到位等安全生产隐患,市交通运管部门联合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分别于2017年7月17日、7月26日对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和广州广钢气体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经调查,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未制定车辆GPS动态监管管理制度,未制定车辆GPS日常监控记录,不按规定配置专职GPS监控人员,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州广钢气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上述2宗违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市交通综合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两家企业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实施行政处罚。下一步,市交通部门将继续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措施,对安全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按程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通过执法监管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