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四结合抓好煤矿环境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通川区应急管理局采取“四结合”持续抓好煤矿企业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与煤矿复产复工相结合。2019年通川区把煤矿环境治理作为煤矿复产复工前置条件,对井下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未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未按要求处置,噪声、废弃易燃物处理不达标煤矿企业不得复产复工。二是与煤矿安全检查相结合。凡是对煤矿安全检查时必须检查环保工作,主要检查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台帐建立和使用情况,环保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煤库“三防”措施落实情况,废水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理等情况。三是与煤矿安全隐患整改相结合。各煤矿企业对查出的环保问题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同步整改,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和整改资金,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目前,煤矿复产复工中排查的环保问题和市应急局检查出的环保问题共9条,已整改到位8条,新兴煤矿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正在整改中。四是日常检查与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继续组织相关乡镇、部门等单位开展煤矿环保联合检查,同时深入开展“回头”查,“回头看”活动,确保煤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