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桶乡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万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聚焦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坚持依法监管、坚持重拳打击,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向好,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务
在全乡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一)农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蔬菜、水果、中药材为重点,聚焦白菜、青脆李等高风险产品,加强农药使用管理,管控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主要措施:加强农药使用指导,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培养一批科学用药技术骨干,推进科学用药。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重点查处养殖过程中饲喂“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贩运及屠宰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行为。对确证“瘦肉精”阳性活畜,依法作销毁处置,涉嫌犯罪的线索,要依法向派出所报案。
主要措施:
1.养殖环节:一是加强对出栏活畜养殖档案、耳标号畜禽标识的查验,了解诊疗、消毒以及兽药、饲料等投入品来源,用药时间等内容;二是加强日常及出栏检测,重点是出境活畜出栏“瘦肉精”检测工作,活畜出栏时要抽取一定数量的尿液进行快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栏。三是加强对养殖户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其质量安全意识
2.收购贩运环节:一是督促从事区外活畜调运活动的经营者切实履行调运管理制度,对采购的活畜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二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牛羊等活畜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杜绝并依法查处无检疫证明、无畜禽标识的活畜进入交易场所。
(三)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中非法添加、兽药标签说明书夸大适应症或改变用法用量或增加靶动物、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药或人用药销售给养殖者、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不落实用药记录、不执行休药期规定、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主体责任,确保兽药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养殖环节安全用药水平。
主要措施:一是严管兽用抗菌药经营。以兽用抗菌药经营单位为重点,严格核对批准生产产品情况,督促兽药经营企业依法落实兽药经营二维码追溯制度,按规定向追溯平台上传兽药产品出入库追溯信息。二是规范兽用抗菌药使用。加强对蛋禽等养殖户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使用知识的宣传,提高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强化养殖场兽药、饲料等投入品来源和使用的执法检查,严查使用原料药、人用药、假兽药等违法行为。
(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为重点,在春耕、秋冬种等重点时节,从供、销两方面同时发力,始终保持严管、重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主要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实现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公开曝光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震慑违法分子。举办全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把安全优质农资和技术服务送到乡村。二是推进社会共治。完善农资打假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群众积极性,推动社会共治。
三、重大工作安排
5—6月,印发《2019年蜂桶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下村入户宣传周活动。
5—10月,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乡工作领导小组在全乡范围内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5—10月,开展果、菜、菌类、中药材重点产区投入品专项检查工作。
8—11月,开展屠宰环节非法添加行动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添加“瘦肉精”、注水或者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
5—12月,开展非洲猪瘟专项整治,加强对生猪及猪肉制品的调运监管,做好非洲猪瘟的防疫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乡农技站、各村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及时上报。乡农技站、各村针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乡政府、市农业农村局汇报。
(三)动态管理。乡农技站、各村要将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并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