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罗董镇秀满碎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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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3日发表
封开县罗董镇秀满碎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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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封开县罗董镇秀满碎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封开县江口镇三元路燕塘尾,邮编:526500 联系电话:0758-6688955传 真:0758-6687688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 封开县罗董镇秀满碎石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封开县罗董镇秀满碎石场建设地点: 封开县罗董镇欧村村委会辟力村振冲顶,中心地理坐标为:N23.3***42°,E111.***893°环评机构: 广州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m2,建筑面积为200m2,主要建设1间办公室,生产区露天设置,建成后主要从事石料加工,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生产碎石60万吨、石粉35万吨。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建设期:(1)水:施工土渣不下河,开挖产生的废水沉淀后回用。(2)大气: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覆盖篷布等。(3)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立临时隔声屏障,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4)固体废物:建筑渣土用于回填厂区低洼处,开挖的表土用于项目厂址周边的绿化用土。(二)营运期:(1)水:项目产生的除尘废水经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物标准后回用于周边山林灌溉,不外排。(2)大气:项目设备配套水喷淋设施,工序为湿法作业,通过洒水抑尘、加装雾化喷淋装置,加盖篷布遮挡等措施,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3)声:项目合理布置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消声等治理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等。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区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沉渣外销给回收单位。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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