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屏山县财政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预算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乡镇)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资金全覆盖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及同比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
*** 1:屏山县财政局2021年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基金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2:屏山县2021年预算公开套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屏山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和执行区财政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财政分配政策。
(二)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审核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三)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管理和监督有关项目投资、科技、环保、节能减排等基金并办理资金的拨付;提出支持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公共安全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六)负责编制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总资金计划草案;审核具体建设项目的政府投资资金计划和融资规模;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规定;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有关财政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财政建设工作;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本级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全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工作;负责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
(八)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九)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人员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协助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十)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十一)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及机构设置情况
屏山县财政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下属事业单位均未纳入屏山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算编制范围,单独核算另行编报。
1. 屏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单独核算另行编报)。
2. 屏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纳入屏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编报)。
3. 屏山县金融服务中心(纳入屏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编报)。
屏山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纳入屏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编报)。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乡镇)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屏山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48.0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48.0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4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73.6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05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屏山县财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机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373.6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运转。主要包括:
①行政运行237.98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基本支出257.49万元,日常工作运转54.86万元。
②事业运行0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日常工作运转0万元。
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7.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14.3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医疗保险。
4.住房改革支出32.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公积金。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总体比上年增加11万元,同比增长3%,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2.8万元,其中办公费5.04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8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在年初定额预算机关的公务费中,预算采购设备费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山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0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0万元,固定资产210万元。
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原值0万元。公务车编制数0辆,在用车辆0辆,原值0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局0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021年基金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详见***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及同比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年初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增加)3万元,同比减少37%.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屏山县财政局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费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7.利息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第四部分 ***
***请查看。
***:
1.屏山县财政局2021年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基金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2.屏山县财政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3.屏山县2021年预算公开套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