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06〕34号)、《关于转发和屏山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屏教发〔2009〕70号 )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8—2019学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范围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9月在编在岗教职工、特设岗位教师(不含2019年8月新聘教师);
(二)2019年1月及以后行文退休的教职工,2019年7月、8月调出教职工,参加本学年年度考核;
(三)2018-2019学年因病(公伤除外)、事假缺勤(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假除外)累计未超过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
(三)考核对象分教体局考核和学校考核。教体局考核中小学校长、城区幼儿园园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直属单位负责人,组织部抽调驻村人员由抽调单位统一考核,其余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和等次标准
(一)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要以岗位职责的履行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
(二)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同时,突出个人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讲原则、顾大局等实际表现的考核。
(三)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2019年1月及以后试用、见习期新进人员,7月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四)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受到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年度考核等次确定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执行。
(五)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优秀指标申报
(一)按宜人社发〔2011〕143号文件规定申报优秀比例及优秀等次指标,完成上年工作任务的单位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0%以内,获市委、市政府或市主管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表彰及其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5%以内。
(二)教体局考核人员不计算在本单位考核人数内,不占本单位优秀指标。学校在申报优秀指标时应扣减。
(三)各学校在考核工作中要严格坚持标准,注重工作实绩。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应分别在不同职务、不同岗位的人员中产生,年度考核优秀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教体局核定的优秀指标范围内。
四、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标准对照自己2018-2019学年度工作进行实事求是总结(总结中应有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数量的具体数据),教师填写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工人、职员只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被考核人所在的学校(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个人总结,结合平时考核的情况,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本学校(单位)考核方案进行量化评分并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三)上挂、下派、支教、借用(含抽调到屏山县棠外实验幼儿园)人员应如实陈述并填写本人在用人单位的年度履职情况,其年度考核表考核评语由用人单位填写,年度考核表考核结论交编制单位考核组确定并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
(四)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考核小组根据学校领导和考核小组的意见,结合公示后的群众反映,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六)各学校(单位)领导将考核的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上签字。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充实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按其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各校要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和《县教育局绩效考核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修订完善考核方案,并报县教体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各校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考核结果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将考核结果上报县教体局人事师训股。
(四)年度考核表及师德考核表中的所有评语、考核意见、签名必须手写。
六、资料上交
(一)县教体局考核人员(中小学校长、城区幼儿园园长、特殊教育学校、直属单位负责人)需提供的考核材料随同单位的年考资料一并上交。
(三)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按《2018-2019学年度考核材料上报时间安排》,按时将《年度考核工作书面总结》一份、《屏山县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审核表》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各三份都以纸质文本上报教体局人事师训股(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审核表》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须用电子表格Excel软件录入报送U盘。
***:1.《屏山县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2.教师考核工作登记表
3.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审核表
4.教育系统年度考核结果确认备案表
5.教育系统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6.2018-2019学年度考核材料上报时间安排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