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十号)
由莲花镇第一选区、仙峰苗族乡第一选区、石海镇第一选区、大河苗族乡第三选区分别选出的兴文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彭姗姗、黄定平、黄春、陈云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调离兴文县行政区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彭姗姗、黄定平、黄春、陈云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古宋镇第十三选区、共乐镇第六选区、玉屏镇第三选区分别选出的兴文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申友明、黄祥久、王敏因工作变动原因,本人提出辞去兴文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8年3月29日,兴文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三人辞去兴文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申友明、黄祥久、王敏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兴文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91人。
特此公告。
兴文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