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如镇认真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1992年颁布、2005年修改实施。近年来,相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大力贯彻实施,执法机关认真履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得到显著提高。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全力推进《妇女法》的实施
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在村社区建立妇女维权站点,形成维权服务社会网络,维权工作统一协调、统筹规划、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一是建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二是成立了相如镇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三是建立妇女法律援助制度;四是设立了家庭暴力报警点;五是健全信访办结制度。
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为《妇女法》的实施创造良好氛围
相如镇镇属各部门结合“六五”普法,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一定成效。在宣传对象上,做到“三个面向”。面向社会,大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面向执法主体,促进政府及有关司法、执法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更加明确在保障妇女权益工作中的的地位、作用和责任,推动形成国家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的良好氛围;面向妇联,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增强妇联组织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在宣传声势上,做到经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
三、整体推进、狠抓落实,妇女生存发展环境得到全面提高
目前,相如镇妇女的生存发展状况和社会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妇女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法律赋予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权利进一步得到落实。一是妇女的劳动权益得到保护,依法保障妇女获取平等经济权;二是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社会事务有了突破性进展;三是妇女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四是妇女的卫生保健有了明显提高;五是妇女的法律保护日益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