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次会议
6月6日上午,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县人大五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30人,符合法定人数。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斯顺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亨坤、杨忠明、郑同春、张晓红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何铮、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政府办负责人以及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各街道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大会议程(草案)、大会日程和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等相关决议草案;讨论通过了罗顺辉、蒙洪平、孙杜三位同志的任职议案以及郑恩全、罗伟、刘吉青三位同志的辞职事项,并讨论决定罗顺辉代理营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蒙洪平代理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等事项。
根据本次常委会的决定,我县将在6月11日至13日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前还召开了县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