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乡河道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灯塔乡河道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改善全乡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把灯塔打造成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相亲”的宜居宜游美丽乡村。乡党委政府以战略思维谋全局,迈好第一步,走好每一步,特签订本人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 建立 “河长制” 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落实、共同监管”的精神,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乡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通过几年努力,河道水 质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实施范围和责任单位
灯塔乡骑龙河道(文三河)及支流近10公里全面落实“河长制”,分河长、河段长和河道管理员。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原则上由河道流经村的村委主任担任河道管理员,若有人员变 动,自行调整 。各村应当根据乡“河长制”方案,积极协助做好本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可以制定村 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维护生态平衡。
四、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乡河长。是责任水系总领导,负责水生态、 水环境持续改善, 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协调落实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河段长加快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2.河段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河道管理员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开展辖区内河道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河道管理员。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卫生等部门;(6)服从乡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7)设置具有保洁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宣传标牌;(8)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9)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10)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11)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五、保障措施
1、抓好河(库)环境卫生治理,常年开展督查,将河(库)环境卫生纳入各村(居)单位年终目标考核。
2、对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净化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环境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此项工作完成较差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责任单位或个人给予曝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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