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须知
一、社会评价是什么?
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统一开展,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实施,每年对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进行一次民意调查,了解广大群众对所在地区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测评时间:每年10月。
测评对象:辖区内年龄在18-70岁之间,且在当地居住满半年以上的城乡公民。
测评方式:省028-12340、市0817-12340随机电话调查,县:0817-7212340
二、社会评价问什么?
(一)重视度
1.您认为当地党委政府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否重视?(0-10分)
2.您认为当地党委政府是否重视群众反腐倡廉方面的诉求?(0-10分)
3.您认为当地党委政府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0-10分)
(二)遏制度
4.您认为当地党委政府采取的预防腐败措施是否有力?(0-10分)
5.您认为当地党委政府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是否坚决有力?(0-10分)
6.您认为当地党委政府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效如何?(0-10分)
(三)廉洁度
7.您认为当地领导干部是否廉洁自律?(0-10分)
8.您认为当地在解决违规选用干部问题,转变选任干部风气成效如何?(0-10分)
9.您认为当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转变的成效如何?(0-10分)
(四)信心度
10.您认为当地减少和消除腐败是否有信心?(0-10分)
11.您对当地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是否满意?(0-10分)
12.您认为当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成效如何?(0-10分)
三、请您怎么配合?
每年10月,您或您身边的亲友同事可能会接到四川省民调中心电话028-12340电话访问,这是在向您调查“仪陇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情况,请耐心接听,客观评价,因为您的评价直接关系到仪陇对外形象。
每份问卷有12个小问题,大约需要8分钟,可使用普通话或四川话回答,对每一个调查小项,若认为满意就打10分,12个小问题每个问题打10分为有效要本。切忌使用“还行”、“还好”等模糊语言,也不能说“不了解”、“不清楚”等,会视为无效。
您在接到类似电话后,请理性看待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肯定仪陇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和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的品德,不要把个人情绪、社会上的负面言论以及个别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社会转型的各种矛盾问题都归结于党风廉政建设没做好,从而做出不满意的评价,这对仪陇发展不利、对仪陇对外形象不利,请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张公是我家,形象靠大家。感谢您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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