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违法种房三禁止清理公告223138
今年2月24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出台了《关于全市市、县、乡、村四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三禁止的通知》,3月6日县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开展清理工作通知,5月7日,县委办、县政府转发了县纪委、监察局的行动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三禁止内容
(一)禁止本人及配偶、子女违法种房或以入股等形式参与违法种房。
(二)禁止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参与或帮助他人违法种房。
(三)禁止购买违法种房建筑物。
二、清理的范围
全县县、乡、村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含离退休)、农村党员本人及配偶、子女。
三、违法种房的概念
违法种房是指:没有依法取得任何许可手续或许可手续不齐全的公民,在已规划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以营利为目的的违法建房,突击建房行为。
四、清理自查情况
截至4月30日止,我县共有18个乡(镇、社区)、***个部门,共19704人参与自查。暂未发现清理对象存在违法种房行为。为避免自查清理中出现隐瞒不报现象,特对我县违法种房清理情况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并呼吁广大群众对违法种房现象进行实名举报,你的举报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凡有具体线索、图片等,及时进行查处。各乡(镇、社区)、各部门(单位)也要在2014年5月12日前将清查结果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报县纪委监察局。
有参与违法种房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违法种房建筑物,逾期未拆除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投诉举报方式:
7227740 (中共开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开阳县监察局)
7223016(开阳县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指挥部)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