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大桑葚食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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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1日发表
按照川环审批〔2017〕323号文件精神,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四川明大桑葚食品有限公司桑葚酒及桑葚饮料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求该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各项废弃治理措施,项目废水处理措施,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去向,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责令南充市环境保护局和西充县环境保护局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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