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月10日至1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月10日至1月1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月28日-2019年2月1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17-6263850
通讯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阆中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10日至1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阆中市望垭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项目 | 阆环审批[2019]1号 | 2019.1.10 |
2 | 阆中市沙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大河梁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 | 阆环审批[2019]2号 | 2019.1.15 |
附批复文件全文
相关***
1、关于2019年1月10日至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全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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