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司法局三措并举激活行政管理机制
南充市高坪区司法局立足“以人为本强根基,创新管理谋发展”的治局理念,在体制机制上做文章,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在行政管理体制上求创新。为改变过去那种行政职务低一等,管人管事相脱节,司法行政工作难推进的被动局面,我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组织人事编制管理部门支持,推行司法所副科级建制、由区司法局直接管理的新体制,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所人员编制构成。同时,为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不足的问题,与区人事局联合下发《关于在部分乡镇选任兼职司法助理员的通知》,通过从乡镇选任兼职司法助理员的办法,在老君等15个乡镇各选任一名兼职司法助理员开展工作,确保全区3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所所有人。通过这些改革,激发了司法行政系统内在活力,为司法行政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使司法行政的管理体制更加顺畅。
在教育培训机制上求实效。我局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三项制度”建设相结合,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根本,逐步建立“三个模式”相结合的教育训练机制。一是建立分类教育模式。按照领导干部、机关职工、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人员四大类别,注重贴近实战和干部职工素质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系统人员进行集中轮训。二是建立实践教育模式。扎实开展大练兵活动,先后建立完善了“司法行政”论坛、随岗培训联帮带等新型培训载体,有效拓展练兵平台,全面理顺练兵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全员练兵格局。三是建立主题教育模式。通过在全局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五个一”教育活动等有针对性的主题活动,将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的素质教育培训融入活动中,较好地解决了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坚实基层基础上求突破。牢牢抓住“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契机,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始终遵循“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办事”的选址原则,始终坚持“现有国有资产改建为主,购置为辅,新建为补”的建设模式,在硬件设施上,以“三个统一”作为建设标准,即统一建设要求,满足服务需要;统一外观标识,提升对外形象;统一服务标志,方便群众办事;在软件建设上,努力完善“四个机制”,即文书档案规范机制,工作首问负责机制,便民联系指导机制和全天实时服务机制,超前完成了全区32个司法所的建设,并顺利通过了省、市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