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征兵主要政策规定和工作安排
一、征集时间
今年全国征兵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新兵入征,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
二、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5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各种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的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应年满17至19周岁(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可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根据本人自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新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体格条件:按照卫生部和总参、总政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标准为: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米,女青年不低于1.58米,特勤人员另行规定。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特勤人员另行规定。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血压收缩压:90-104毫米汞柱;舒张压:60-90亮米汞柱;心率每分钟60――100次之间;等等。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适龄青年可自行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各(网址为WWW:∥GFBZB.GOV.CN),按系统界面提示,填报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也可到街道武装部参加集中组织的网上报名。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5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顺庆区荆溪街道人民武装部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