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丢车引纠纷社区出面化干戈
小区内丢车引纠纷
社区出面化干戈
家住市铁欣路新兴公寓的唐先生前几天遇到件烦心事,他停放在小区楼下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唐先生认为业主停放在小区里的电动车丢失,物业公司应承担一定责任,而小区物业却另有说法。昨(5)日,记者从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铁欣路社区获悉,经过社区出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就在前几天,市铁欣路新兴公寓的一名业主唐先生找到铁欣路社区反映情况称,他停放在小区楼下公共车库内的自行车被盗。唐先生认为业主停放在封闭小区里的电动自行车丢失,物业部门应承担一定责任。随后他找到小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进行理论,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却没想到对方根本不予理会,双方矛盾曾一度激化。唐先生多次索赔无果后,无奈之下只能向社区求助。
接到唐先生的投诉后,所属铁欣路社区的工作人员随后赶到了小区了解情况。经了解,物业公司方面却表达了对此事的不同看法。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唐先生因长时间没有缴纳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物管方认为没有为其看护车辆的义务。对于物管方的说法,唐先生表示因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存在异议,才没有交物管费的。
经过社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物业公司最终赔偿了唐先生1000元的费用,而唐先生则表示愿意将拖欠的物管费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