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林卓和)20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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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公 示
兹有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林卓和,于2016年3月9日至3月25日在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住院,因不慎遗失票据号为JQ743674(39财政),票面金额为19955.02元的收费收据原件,现提供加盖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财务印章的收费收据医院存单复印件向我局申报住院医保待遇,并承诺未在其他城市享受医保待遇。
公示期7日,自9月5日至9月11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澳分局待遇核发股反映情况。
联系人:陈新明
联系电话:0754-86800666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澳分局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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