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济镇组织干部学习精神卫生法
为加强全镇干部的法治理念,推动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有效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推进法治普济进程。6月3日,普济镇组织干部学习了《精神卫生法》。
此次培训分别从此法律颁布的背景、意义和部分重点条款作了介绍。据了解,《精神卫生法》是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涉及七章八十五条,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维护等做了规定。精神卫生既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公众关注的社会问题。《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解决目前精神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而得不到救治,确保有肇事肇祸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疏于管理而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确保无须住院治疗的公民不因制度、程序缺失而被强制收治。
通过此次培训,增强和调动了全体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创建法治乡镇,构建平安和谐普济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普济镇 苟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