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揭牌成立
9月23日上午,兴安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在兴安镇政府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我县首家镇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今后,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将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世语,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绍千出席活动,并共同为兴安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揭牌。
据了解,建设镇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既是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积极探索,也是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推进平安兴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各乡镇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实施“三调联动”,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部门牵头协调,村(社区)、乡(镇)、部门调处先行,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努力实现“三不出、四提高、五下降”工作目标,从而真正达到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