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四项措施加快退耕还林资金办理及兑现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动员大会精神,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快退耕还林资金办理、兑现进度,确保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充分发挥退耕还林资金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歼灭战,纳雍县四项措施加快退耕还林资金办理及兑现工作。
一是坚决落实省纪委监委督查反馈退耕还林截留资金问题整改。对于工程合格在县财政代管户的资金,涉及退耕还林农户补助资金部分,应尽快将兑现资料报县林业局审签,导入系统后,提供县财政局安排发放;涉及种苗造林费部分,应尽快收集完善供苗合同、收苗收据、“一签两证”等兑现资料,待县政府研究决定后,开具***及时报账。对于滞留在乡级财政的退耕还林资金,立即完善兑现资料,立即将资金发放到退耕农户,并将兑现凭证报县林业局备案。对于非退耕还林支出的资金,按原项目渠道进行申报,资金归还后,立即组织兑现发放。
二是全面推行县级财政集中统发方式兑现退耕农户现金补助。除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第一次农户现金补助外,已全部将资金计划分解到涉及乡镇(街道)。必须按县级财政集中统发方式将兑现资料报县林业局审签,导入系统后,分批次提供县财政局安排发放。
三是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充分发挥退耕还林资金助推脱贫攻坚作用。退耕还林工程既是生态建设工程,也是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退耕农户切身利益。退耕还林地块大部分是贫困山区,农户现金补助是贫困农户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因资金未兑现或兑现滞后,补助资金不能及时到户,无法计算贫困农户收入,影响了脱贫工作进程。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工作的重要性,务必深入领会孙志刚书记在全省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按规定及时足额将退耕还林惠民补助资金兑现到户。
四是明确工作职责,按规定时限完成退耕还林资金兑现任务。退耕还林资金兑现主要涉及县级林业部门、财政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林业部门具体负责资金计划分解、审签、导入系统;财政具体负责资金的筹措、发放;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提供兑现资料。分户丈量、张榜公示、合同签订、资金兑现等,大量的基础工作在乡村两级。工程造林不合格、退耕农户信息未采集、不能按时报送兑现资料等,直接影响了退耕还林资金办理发放。针对当前退耕还林资金兑现缓慢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分析原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按规定及时发放到位。要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将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强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进展情况的调度,从5月1日起,凡未兑现结束的村(社区),实行每周一调度。对于省纪委监委督查反馈要求整改的退耕还林资金,务必在5月10日前办理结束,于5月31日前全面完成发放任务;对于2019年底前已分解计划到各乡镇(街道)的退耕还林资金,务必在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办理发放任务;对于2020年分解计划到各乡镇(街道)的退耕还林资金,务必在9月31日前全面完成办理发放任务。要严格工作纪律,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影响脱贫攻坚大局的,按照“双追责”的要求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