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新房乡四轮驱动让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托起致富梦
为规范村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的运营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群众收入,新房乡采取“引、改、强、富”措施,让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托起群众致富梦。
党建引领。乡党委围绕“大党建”引领“大扶贫”工作思路,遵循“大扶贫”理念,按照“来源不乱、渠道不变、分头实施、各记其功”的原则,坚持贫困户和村集体“两个联结”一起抓、增加农民收入和增大村集体经济“两个效益”一起要、发展基金和风险基金“两个基金”一起建。通过党支部领办的方式,全乡党支部领办了25个村集体合作社,一方面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另一方面让所有贫困户参与到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进行入股分红,就近务工,增加经济收入。
深化改革。通过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让贫困户通过种植、养殖产业脱贫致富成为现实,同时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合作社运营正常进行,也使党支部领办的各村合作社真正地拥有了村集体经济,有效带动当地及周边地区现代高效农业持续健康发展,逐步把优质蔬菜种植产业及养殖业培育成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大幅度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为全乡贫困户、贫困村出列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组织。乡党委通过党支部领办的村集体合作社,成立乡级领导小组,逐村对合作社按程序选举产生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合作社理事会由5-7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5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1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依法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组建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合作社理事长。明确驻村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第一书记、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将各村产业发展项目实行***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共同富裕。党支部领办的村集体合作社采用“党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经营管理,合作社每年获得投资分红收益,按照“6:2:2”的比例进行分红,60%用于贫困户分红、20%用于合作社扩大再生产、20%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积累。制定项目后续管理措施,以项目实施村为主,统筹项目覆盖贫困户,力抓落实,确保党支部领办的村集体合作项目能持续发挥作用,能够实现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