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人民医院推行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
为有效缓解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纳雍县人民医院从2019年开始,全面推行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目前,已超过一百名患者成功申请“先诊疗后付费”。
“先诊疗后付费”即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入院时不需要缴纳住院押金,患者出院时仅需结清自付费用后即可办理出院,确保患者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
针对哪些人群?
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县区级及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特困供养人员(60岁以上无需任何证件,不满60岁需提供五保证或介绍信);农村计生“两户”;精准扶贫建卡中的大病患者;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艾滋病人员艾滋病感染;重度残疾人;肇事肇祸的精神患者;80岁以上低保老人;20世纪60年代初精简退休职工;其他情形如突发事件、车祸等无法缴纳住院费用的患者。
如何申请?
符合条件的患者住院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就诊于科室,医院核对患者身份信息后收取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家属与医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一式两份)即可住院治疗,无需交纳住院预交金;患者出院时,仅需结清自付费用后即可办理出院。
针对部分家庭困难的患者,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时,还可选择与医院签订延期或分期还款协议后,即可办理出院。(张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