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阳长镇多举措防范和打击非法采煤采矿行为
“我们一定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认真排查整治每一处安全隐患,严防非法采煤采矿现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0月23日,在阳长镇米落村,该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参加非法采煤采矿安全隐患排查的安监站、国土所、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人员一再强调。
近期以来,气温逐渐降低,群众用煤需求量不断增加,是非法采煤采矿行为的易发期。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非法采煤采矿行为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阳长镇采取多项措施,防范和打击非法采煤采矿行为。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和充实镇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书记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的领导。各村(社区)调整和充实相应工作机构,为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QQ、微信、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单、进村入户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典型案例、事故教训等,教育群众充分认识非法采煤采矿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配合、支持和参与,为打非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大排查力度。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对辖区内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进行地毯式排查,落实打击非法采煤采矿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包保责任,健全监控网络,对非法采煤采矿活动进行24小时监控,不给盗采分子可乘之机。
加大打击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严处一起,绝不姑息”的原则,“打非法生产源头、打非法经营环节、卡非法运输渠道”,对非法盗采、囤积、运输、销售煤炭资源行为发现就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对顶风作案的非法组织者依法重点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面取缔和消灭非法开采行为。
完善奖惩制度。落实镇、村(社区)、组干部职工打非工作包保责任制,发现非法采煤采矿行为反弹的,追究包保人员责任;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完善打击非法采煤采矿举报奖励制度,对非法采煤采矿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对举报情况及时调查核实和处理、及时兑现奖励,畅通举报渠道,完善激励机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潘胜中)